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在去年年末针对韩国境内部分高校的孔子学院的部分中国籍教师未签发和延长一年期E-2韩国签证。对于本次事件,法务部发言对此事做出了解释。
韩国首都圈的A大学去年11月,为已在该校孔子学院工作5年多的中国籍副院长申请E-2签证延期一年,但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以雇佣关系及工资发放体系不符合E-2签证签发标准为由将签证有效期仅延长两个月,迫使该院长上月回国。
韩国法务部首先明确表示‘本次决策仅源于日常性的签证、滞留管理的层面,绝无其他意义与考虑’。
法务部表示‘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在去年8~10月期间,发现韩国境内部分高校孔子学院聘用的中国籍讲师与中方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中国国内领取绝大多数报酬,在韩国高校方面仅领取40~50万韩元的支援金;这违反了《会话讲师签证签发及滞留标准》中所规定的‘直接雇佣关系以及每月发放150万韩元以上薪酬’的规定,因此根据规定,进行了有关的限制’。
对于现有的情况,法务部在邮件中表示:若韩方无法向孔子学院的中国籍讲师给出标准以上的薪酬,则需要重新办理D-1(非盈利文化艺术)签证入韩。
另外,法务部方面考虑到韩国境内的孔子学院的困难之处,若能够给出从2017年3月起将按照标准直接支付薪酬的承诺,则将针对中国籍讲师签发滞留期限一年的E-2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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