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韩务实合作、便利人员往来,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将自8月5日起按以下要求为赴华工作、学习和持有效居留许可的韩国公民颁发签证:
一、所有签证申请人均须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填写签证申请表,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在线预约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的时间,打印出签证预约确认表,按预约时间将上述表格及其他材料一并递交至签证中心。
二、持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人员,可免费办理与居留许可事由相符的签证(例如:持有效团聚类居留许可,可申办Q字探亲签证;持有效工作类居留许可,可申办Z字工作签证)。申办时需提交护照复印件和居留许可复印件。
三、未持有效居留许可的赴华留学人员,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相关单位印章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四、未持有效居留许可的赴华工作人员,需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五、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上述人员在递交签证申请时,还需同时提交由本人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原件,并在确定赴华航班后,于登机前5天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取得纸质检测报告(英文或韩英文双语均可)。
请在取得纸质检测阴性证明后24小时内,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请赴华时随身携带)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签证中心(具体事宜请咨询签证中心)。使领馆将在1个工作日审核签发注明有效期、加盖印章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将扫描件发送申请人。请申请人打印并在乘机时随身携带。请申请人留意《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限,务必在有效期内乘机。
六、其他事项:
1、为避免因未及时取得《健康状况声明书》而耽误行程,请申请人在取得纸质检测报告后尽快向签证中心提交。如遇周末或公共假日出发航班,请在周末或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14:00前提交。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签证中心或中国驻韩使领馆。
2、核酸检测机构为韩国保健福祉部指定机构,其中可能有部分机构存在不接受无症状人员检测、周末不检测等不便利之处。建议申请人提前向相关检测机构咨询并妥善安排,同时欢迎申请人向中国驻韩使领馆反馈检测机构情况,以便使领馆及时调整检测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