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的中国公民,如办理韩国签证,需前往韩国驻沈阳领事馆办理。那么,在韩国驻沈阳领事馆申请签证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想在沈阳领事馆提交材料的人员,除了结婚移民、国民的配偶及子女(C3)、死亡及病看护、加急签证等种类可以个人提交申请外,其他申请人员都必须通过签证代办机构进行提交材料。而申请人在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准备邀请函方面,都必须要注意相关细节,从而满足使馆的要求。
在签证申请材料方面
申请韩国签证时,提交材料的有效期为3个月。需要补充材料时,要通过接收窗口提供原件,不需要原件时, 可以传真提交,申请人必须给予配合。原则上签证申请材料不予以返还。需要返还的材料原件,应将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并且将原件单独放进塑料公文袋中,审查结束后会将之随护照一起返还。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申请人因提交假材料或者需要增加精密审查,并需要委托公安当局调查时,相应的材料可能不予以返还。
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
申请人应如实、准确的填写签证申请表,必须要填写现住址和固定电话以及手机号码,如查实为虚假填写时会影响签证审查。
邀请函制作方面
申请韩国签证是需要提供邀请函的,申请人如有指定的韩国签证材料格式,则在签证申请时使用该格式,如没有指定格式,将邀请人和被邀请人的身份确认、邀请目的、邀请期限、国内滞留期限以及遵守国内有关法令等内容填写完整,然后加盖印章。
关于拒签方面
在拒签两个月之内,一般不允许再次申请,除非是因材料不足而被拒签的探亲签证,在拒签两个月之内能再次申请。 不过,申请人如以前在其他使馆有拒签经历,若无特殊理由,应在之前被拒的使领馆重新申请。
看了以上介绍,大家如还有疑问的话,请联系在线专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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