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驻北京大使馆通知:从2016年7月对一般观光多次签证的有重大变更。以下为韩国签证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
各旅行社:
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向各旅行社致意,并谨慎通知如下:
韩国法务部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部分变更“一般观光(C-3-9)多次签证”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签发对象
变更前:曾访问韩国等OECD国家的人员
变更后:曾访问韩国的人员
※ 免签入境(含观光登陆许可)韩国的人员除外;
持团签或个别担保签证入境者,只承认2016年1月27日之前的入境记录。
二、实行日期
2016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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