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韩国签证肺结核检查注意事项。如果申请人需要办理长期访问韩国的韩国签证需要提交一份肺结核检查证明,在提交检查证明之前需要注以下事情。
为防止难治性结核患者进入韩国,同时为了安全的管理滞留人口,现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请广大的签证申请者参考留意。
● 主要内容
1、提交对象 :居住在结核高危国家的国民若需要申请滞留韩国91日以上的长期签证者,须于2016.3.2(周三)起,在申请资料中附加提交结核诊断书。
(事例1-1)中国人在中国境内的韩国政府公馆(或者签证申请中心)里申请长期访问韩国的签证申请人。
(事例1-2)中国人在韩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等19个国家内,申请长期签证访问韩国的人员。
2、结核高危国家 :中国,俄罗斯,老挝,印度等约19个国家(※该名单根据各国的结合发生比例,每年都会有所变化。)
3、准备材料 :原则上必须包含胸部X光检查。若无法提供胸部X光检查者,可在指定医院里开具包含咳痰检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血液检查等三项检查中,一项以上的结核诊断书作为替代材料。
4、免提交对象:
(4-1)外交(A1),公务(A2),协定(A3)等签证类型的申请者,
(4-2)签发了韩国国民的配偶(F61),永驻权所有者的配偶(F23)等签证类型者,在申请时已提交了包含血液检查的健康诊断书的申请人。
5、注意事项:
(5-1)申请90日以下的短期访问签证申请人,若计划探访结核患者,也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结核诊断书。
(5-2)结核诊断书的有效时间须为开具日起为期1年(2017.9.1起,结核诊断书的有效时间为开具日起3个月)。
(5-3)未满5岁的幼儿在申请签证时,免交结核诊断书。
(5-4)留学(D-2),语言研修(D4)签证申请者,从2016.7.1开始需要在申请材料里附加提交为期1年的结核诊断书。
以上是对办理韩国签证肺结核检查注意事项的相关介绍,如果申请人需要进行肺结核检查,请到韩国大使馆指定医院进行相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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