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随同签证(F-3-1)是颁发给符合文化艺术(D-1)至特定活动(E-7)滞留资格者的配偶、未婚的未成年子女(符合技术研修(D-3)滞留资格者的家属除外)的签证类型。
申请条件:
1、符合文化艺术(D-1), 留学(D-2), 一般研修(D-4), 采访(D-5), 宗教(D-6), 派驻(D-7), 企业投资(D-8), 贸易经营(D-9), 求职(D-10), 教授(E-1), 会话指导(E-2), 研究(E-3), 技术指导(E-4), 专门职业(E-5), 艺术演出(E-6), 特定活动(E-7) 资格者的配偶及无配偶的未成年子女。
2、派驻员(D-7),企业投资派驻员(D-8)的随行家属。
3、根据《经济自由区域的指定及运营相关法律》,到指定的经济自由区投资,并持有企业投资(D-8)签证资格者的随行家属。
停留时间:
1、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发放签证时最多赋予1年的滞留期限。
2、可以申请有效期限为2年的多次签证。发放签证时最多可以滞留的期限为2年。
3、可以申请单次签证(有效期限3个月)发放签证时最多赋予2年的滞留期限。
注意:
1、驻外使领馆长根据审查需要,必要时将根据派驻国(管辖区域)实情,适当加减所需材料。
韩国随同签证(F-3-1)的申请条件有几种,大家需要根据申请情况了解自己是否适合办理此类韩国签证。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客服咨询。
上一篇:韩国制造业签证(E-9-1)
下一篇:韩国永住者家属签证(F-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