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韩国DE系列滞留者签证(F-4-13)
有效时间:五年
滞留时间:二年
签发对象:以文化艺术(D-1)采访(D-5)贸易经营(D-9)教授(E-1)特定活动(E-7)资格会在韩国滞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
De系列滞留者签证办理起来材料提供相应较简单,其中在广州领区(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中心)办理此签证应提供护照白色背景(3.5cm x 4.5cm)一张(详见:韩国签证照片要求)。另外自2016.3.2起申请F-4签证时,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注意:
原则上只能本人直接申请或亲属(同一户口或政府机关开具证明)代为申请,若有特殊事由,可同时提交事由书
外地户口还应提供至少三个月以上的证明资料(居住证、社保记录、暂住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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