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参加专科学士至博士课程的签证(D-2-1至D-2-4)
有效时间:三个月
滞留时间:二年
签证次数:单次
签发对象:希望在韩国的专科大学以上的教育机构留学者但,仅限获得政府奖学金或韩国政府认证大学学生
持签证申请者仅限被已获得认证大学录取通知或者获得政府邀请奖学金的申请人,要提供肺结核检查报告,签证要在最终学历所属学校所在地的管辖使馆申请,另外向韩国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定号码。
非法滞留率不到1%认真大学录取者,可向韩国法务部申请返签号或来大使馆申请。被非法滞留率不到1%认证大学录取者,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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