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艺术演艺者(E-6-1)
签发对象:从事具有盈利性质的有关音乐、美术、文学等艺术活动及专业电视演出的人员,以及希望根据《演出法》从事专业演艺活动的人员
申请条件:从事具有盈利性质的音乐、美术、文学等艺术活动及专业电视演出的人员,以及根据《演出法》规定从事专业演艺活动的人员(作曲家、画家、摄影师等艺术家、管弦乐演奏指挥、广告时装模特、棋手、播音员、演员、话剧演员、化妆师等)
注意事项:
需要提供一些特殊材料:
1、 所管中央行政机关长雇佣推荐书或雇佣必要性的证明材料
2、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对广告、时尚模特发放的雇佣推荐书,未来创造科学部对电视演出者等发放的雇佣推荐书等
3、主管部处长官的协助公文、邀请团体(人)的邀请事由书及应用计划书或事业计划书,主办方对带有奖金的象棋、歌唱等大赛参加者发放的参加者确认书等
在准备材料中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韩国签证服务中心,我们会协助您整理韩国签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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