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特定能力者(E-5-11)
签发对象:在科学、经营、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特定领域,具有卓越能力的人员中被法务部长官所认定的人员
申请条件:
[科学领域]
-根据得奖经历,SCI(科学技术论文引用索引)论文刊载及引用程度或者研究实绩,得到未来创造科学部长的推荐者
[经营领域]
-常时工人数300人以上及资本金超过80亿元的国内外企业的常任理事以上职位的工作者,受到大韩商工会议所长,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长或者全国经济联合会长的推荐者
-在UNCTAD,FORTUNE,FORBES,BUSINESSWEEK(美国),ECONOMIST(英国)等世界优秀经济专门杂志选定的最近3年世界500强的企业的担任主管或者经理(MultinationalManagersorExecutives)工作一年以上者中,在韩国国内分公司等担任管理职员的人员
[教育领域]
-根据SSCI(社会科学论文引用索引),A&HCI(艺术人文科学引用索引)论文刊载及引用程度或者研究实绩,得到教育部长官的推荐者
-专门大学的专职讲师以上职位者中,得到教育科学技术部长官的推荐者
[文化艺术领域]
-做为在国际上有名望的艺术家,导演,声乐家等,得到文化观光部长官的推荐者
[体育领域]
-在奥林匹克大赛,世界选手大赛,亚运会或者与此同等水准的大会上获得铜牌以上奖励的获奖者及教练,和在世界杯足球大赛取得上16名以上成绩的选手及指导者中,得到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推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