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服务中心了解从2019年7月16起,外国人及在海外韩国公民在韩居留超过六个月, 无需申请自动纳入医保对象,实施日期:2019.7.16;主要内容如下:
居留超过六个月,无需申请自动纳入医保对象 Z留学或结婚移民,入境后办理外国人注册登记当天即可参保
无需参保对象:根据外国法律、保险及当事人所签的合同,享有医疗保障,其金额 不低于本法第41条规定的疗养工资。
参保资格及信息按住址进行管理,保费也按人征收。与配偶及未满19岁的子女共同生活,并希望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保费的, 须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到公团申请。保费按收入及财产计算,如低于前一年度11月份所有参保人的平均保费,则 按平均保费征收。
2019年保费(月):韩币113,050元以上,核实亲属关系的材料经参保人所属国外交部(或海牙认证)确认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可证明婚姻事实 的材料(附韩文译文)
须在每月25日前缴纳下个月的保险费
未缴保费,将面临以下问题
在医院或诊所看诊的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办理签证延期等居留许可手续时受到限制(法务务部出入境,外国人管理部门) Z将会限期催缴,对拒不缴纳者将会采取扣押收入、财产、存款等方式强制征收,医保待遇和大韩民国国民一致包括住院,重症,门诊,体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