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由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发的有效签证后,因所持签证签发护照损坏或到期而重新申领新护照的情况时,虽可通过护照信息变更申报来处理新旧护照信息的变更,但资料不充分或不属于申请对象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对护照信息变更申报的申请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做以下提示,请申请人熟知后再进行申请。
□办理审核时间:30天
□可申请对象:
持有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发的有效签证后,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护照因损坏或到期换补发的情况(签证未过期)
※不适用对象:
○因护照遗失而重新补办的情况
○因护照遗失申领了新护照后又找回旧护照的情况(2026年10月28日更新事项)
○持有无效签证的情况
○已使用完单次签证的情况
(以上对象须在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重新申请办理签证)
□申请方法:
登录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左侧栏“申请⟹护照信息变更”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附件
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https://visa.go.kr/openPage.do?MENU_ID=10208
□所需材料:
1.旧护照的个人信息页扫描件
2.新护照的个人信息页、新护照上记载有旧护照号码的备注页扫描件,且合并为一个文件
□申请时注意事项:
1. 若在护照信息变更审查的过程中,对领事馆职员口吐恶言、辱骂、威胁等申请者,将被视为妨碍签证业务且申请不予批准。
2. 要求补充材料后,以工作日为基准,7日内未提交时,申请将不予批准。
3. 若不适用对象申请时,将获得不予批准。
4. 如护照信息变更申报获得不予批准时,将无法重新申请。
□结果查询:
查询护照信息变更结果与打印签证签发确认书,可通过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查询/签发⟹办理进度查询及打印”中进行
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https://visa.go.kr/openPage.do?MENU_ID=10301
□注意:基于该业务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进行咨询(非必要请勿电联)。
上一篇:木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