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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关于结核诊断书有效时间的变更通知

来源:韩国签证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22
签证申请

  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关于结核诊断书有效时间的变更通知。如果申请人需要在韩国停留91天以上则需要按照使馆规定提供肺结核诊断书,使馆审核没有问题之后会给申请人发放韩国签证,现在广州领区肺结核诊断书有效期有所变更。


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关于结核诊断书有效时间的变更通知


  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肺结核诊断书的有效时间于2017.9.1(周五)起变更为开具日起3个月,各相关签证申请者请留意。


  原来广州领区肺结核诊断书有效期可以提供1年有效的,但现在要求更加严格,要求提供最近3个月有效的肺结核诊断书,这也是更大的保证安全问题,避免传染病人入境。


  申请人如果需要提供肺结核诊断书,一定要注意上面的变更时间,不要提供无效的肺结核诊断书,以免影响签证出签。


  相关阅读:广州办理韩国签证肺结核指定检查医院名单已经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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