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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家属死亡,看护病人”签证所需材料(C-3-1)

来源:韩国签证代办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07
签证申请
韩国“家属死亡,看护病人”签证所需材料(C-3-1)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0KB

更新时间:2019-03-22

下载次数:16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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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限:三个月

  停留期限:90天以内

  入境次数:单次

  所需时间:1天(青岛3天)


  韩国“家属死亡,看护病人”签证申请人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照片:

  近半年照35mmX45mm白底彩色近照1张。

  3、护照: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中国政府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照片等。


  户籍外地的情况:

  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成都领区:增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及6个月工资卡银行流水对账单及6个月当地社保明细)。


  韩国“家属死亡,看护病人”签证邀请人所需材料:

  家属死亡

  1、韩国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书(复印件也可)或中国驻韩使馆出具的领事确认(公函等)复印件。

  2、死者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西安领区不需要)。

  看护病人

  1、韩国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2、在韩国患者的在职证明(上海领区、广州领区和西安领区不需要)。

  3、患者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外国人登陆证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温馨提示:

  1、广州领区:

  户籍为外地,如果申请人没有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以在职证明,房产证(月租)证明书等居住事实资料证明代替。


  2、北京领区:

  如有韩国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书(复印件也可)或中国驻韩使馆出具的的领事确认(公函等)复印件,则可以不提供居住证(户籍为外地)。


  韩国签证有许多类型,出国目的不同也需要办理不同的签证,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属于自己的韩国签证类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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