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短期一般签证“获得韩国国籍的亲属访问”(C-3-1)有单次和多次之分,单次和多次的相关材料和签证有效期及停留期都有所不同,下面韩国签证服务中心分别介绍一下。
一、韩国短期一般签证“获得韩国国籍的亲属访问”(C-3-1)(单次)
签发对象:已取得大韩民国国籍者的父母及子女及与大韩国民登记结婚一年且长期生活在韩国的父母及子女。
停留时间:有效期:三个月,停留期90天以内
二、韩国短期一般签证“获得韩国国籍的亲属访问”(C-3-1)(多次)
签发对象:已取得大韩民国国籍者的父母及子女及与大韩国民登记结婚一年且长期生活在韩国的父母及子女。
停留时间:
1、配偶:有效期3/5年,停留期90天
2、子女:有效期1年,停留期90天
注意:韩中双重国籍者如未承诺在韩国国内不行使外国国籍权利,不允许停留91天以上(持外国护照无法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