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型 | 编号 | 签发对象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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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E系列滞留者 | F-4-13 | 以文化艺术(D-1)采访(D-5)贸易经营(D-9)教授(E-1)特定活动(E-7)资格会在韩国滞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 | 查看 | |
2 | 大学毕业者 | F-4-14 | 持有国内外专业学士学位(2年制以上大学毕业)以上的人员、拥有受国际教育振兴院等政府邀请获得奖学金生 | 查看 | |
3 | OECD永驻者 | F-4-15 | OECD国家永久居住持有者 | 查看 | |
4 | 法人代表等 | F-4-16 | 法人企业代表、董事及管理职位的人员 | 查看 | |
5 | 10万美元企业家 | F-4-17 | 前一年销售额超过1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企业家 | 查看 | |
6 | 跨国企业 | F-4-18 | 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及职员、媒体机构高级管理人及职员和记者、律师、会计师、医生、居住国政府公认的1级(相当于大学教授)或2级(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艺术家、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员、中级以上农业技术人员、船舶或民间航空领域高级技术人员 | 查看 | |
7 | 同胞团体代表 | F-4-19 | 居住国内公认的同胞团体或文化艺术团体(协会)的代表及副代表等每个团体限10名以上的所属职员或会员 | 查看 | |
8 | 公务员等 | F-4-20 | 前、现任国会议员、5年以上在职公务员及国营企业职员 | 查看 | |
9 | 教员 | F-4-21 | 大学教授(包括副教授、讲师)教育对象为汉族的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党委书记)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幼稚园高级教师 | 查看 | |
10 | 年满60周岁以上者 | F-4-25 | 年满60岁以上者 | 查看 | |
11 | 个体经营 | F-4-22 | 准备在韩国经营个人企业的人员 | 查看 | |
12 | 在外同胞 | F-4 | 过去曾持在外同胞(F-4)签证者 | 查看 |